原告:刘**,女,汉族,现住吉林省榆树市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孟素改,辽宁方槊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魏**,女,汉族,住所黑龙江省龙江县。原告刘**与被告魏**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23年1月5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普通程序,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刘**的委托诉讼代
原告:刘**,女,汉族,现住吉林省榆树市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孟素改,辽宁方槊律师事务所律师。被告:魏**,女,汉族,住所黑龙江省龙江县。原告刘**与被告魏**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于2023年1月5...原告:刘**,女,汉族,现住吉林省榆树市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孟素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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